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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社保代理公司分享城镇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能否同时享受
- 2019-04-16-

西安社保代理

  西安社保代理分享城镇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能否同时享受?

  昨晚,西安纳格小编一位朋友咨询了一个问题:

  现状:她在原单位缴纳西安城镇职工医保满5年,2018年1月辞职失业后,在2月自己开始缴纳西安市居民医保,并已生效,现在她原先的西安城镇职工医保已断交3个月以上。

  问题:如果她下次找到工作以后,单位又开始给她缴纳西安城镇缴纳职工医保或者她想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缴纳,那当月交费,次月能享受职工医保统筹待遇吗?会不会有一个待遇等待期(类似保险公司)?如果有等待期,等待期内原居民医保还没到期的话,居民医保待遇还能享受吗?还是说等待期内,两种医保待遇都不能享受了?

  这位朋友的问题,其实还是对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享受政策细则不清楚导致的。那现在就给大家详细讲解一遍:

  如果找到工作,公司给你缴纳西安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根据《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月征收,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应当于每月5日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下月起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总结:西安市城镇职工医保,是当月缴费,次月享受,所以她的第一问题就解决了!(可以理解为无等待期)

  如果她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西安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根据西安市劳发【2007】164号《西安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第六条 灵活就业人员初次参加医疗保险并连续缴费在6个月以内的,只享受医疗保险个人帐户支付待遇;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的,享受相应参保模式正常医疗保险待遇。

  总结:如果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医保,则必须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才能享受。

  最后,西安纳格小编再强调一下:西安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与居民医疗保险不能同时参保。若居民医保办理停保,则不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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