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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公司分享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职人员身故的,个人养老账户如何处理?
- 2020-03-02-

西安劳务派遣

  西安劳务派遣公司分享在职人员身故后个人养老账户怎么处理?

  一、纯灵活就业人员

  纯灵活就业人员既可以选择全额退费方式,一次性退还死者缴纳的全部基本养老保险费用(含利息),不再享受丧葬费和抚恤金待遇;

  也可以选择抚恤金退费方式(一次性退还个人账户全额+抚恤金+丧葬费)。

  二、城镇企业参保职工

  城镇企业参保职工只能选择抚恤金退费方式。

  三、在职死亡抚恤金办理流程

  在职人员死亡抚恤金由单位经办人携带以下资料到柜台办理:

  根据陕人社发[2013]65号文件规定:

  对于办理2013年10月1日以后在职人员死亡领取个人帐户储存额及遗属待遇手续时,须携带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户口销户证明原件、复印件,火化证原件、复印件,并填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抚恤金申请表》、《执行陕人社发[2013]65号文有关项目审核单》。缴费不足十年的还需填写《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职人员视同缴费年限审核单》,在同级人社部门审批档案(1975年以后出生,缴费不足十年,不用填写此表)。

  因工死亡的在职职工只填《执行陕人社发[2013]65号文有关项目审核单》,请在备注栏写明因工死亡,养老经办机构不再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

  当年年审之前死亡的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大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线的,单位需提供上年度1-12月工资发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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