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社保外包高新区社保业务增减申报缴费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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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上个月最后添加了一个人员的养老保险,但是无法核费,还可以给员工缴上个月的养老保险费吗?

答:养老保险人员增减规则为当月申报当月,因税务部门每月25日截止申报缴费,故建议各参保单位25日后慎重办理养老保险人员增减业务。如单位存在25日后申报的人员增减在税务系统生成缴费信息但又无法缴费的情况,经对接税务部门了解,如不需缴费此类数据无需处理。(税务咨询电话:81112366)如需补缴当月养老保险费,次月登录养老保险网上服务平台通过人员补费申请模块办理补缴业务。

 

2.现在的人员增减申报具体是怎样规定的?

答:养老保险人员增减为每月1日至25日申报当月人员增减;失业、工伤保险人员增减为每月2日至当月最后一天中午12时申报次月人员增减;医疗保险人员增减为每月6日至当月最后一天申报次月人员增减。温馨提示:医疗保险新开户的首月,为当月申报当月的人员增减,申报完需通过工伤失业网厅--社会保险月度申报--医疗保险往月核定模块操作往月核定。

 

3.失业证怎么办理?

答:您可关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搜索“这个证的电子版来了”即可查看流程。相关推文链接如下:https://mp.weixin.gq.com/s/X939fbgstUZAtZ5Y3XTkeO

 

4.单位收到两个员工的产前检查补贴,为什么金额不一样?

答:自2023年8月1日起参保女职工门诊产前检查费用一次性补贴标准由1000元调整为2500元;生育多胎的,每增加一胎增加300元。

 

5.单位人员医疗年限没有交够,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清退,这笔钱是打到个人账户还是单位账户?

答: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清退(即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业务,申请时退款账户可选择打到单位账户或个人账户,但申请表格都需要单位盖章。

 

 

2024年6月11日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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