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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社保代理公司分享陕西省2022年居民医保缴费政策
- 2021-09-01-

西安社保代理

  2022年度陕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政策

  参保缴费对象

  原则上具有我省城乡居民户籍或取得我省居住证,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均可参加户籍地或长期居住地的居民医保。

  参保缴费标准

  结合国家要求和我省经济发展实际,确定全省2022年度(2021年集中缴费期)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统一为900元,个人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财政补助每人每年580元。

  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时间

  原则上全省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9月1日至12月31日。

  各统筹区具体缴费时间由税务部门会同医保等部门商定并及时向社会公告。

  集中缴费期缴费,待遇享受时间为参保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新生儿参保缴费

  自2022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为新生儿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未在90天内缴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后的次月至12月31日;

  新生儿出生日期距离出生当年12月31日不足90天,监护人根据医保待遇享受时间,在新生出生90天内可选择缴纳出生当年的医疗保险费,也可选择缴纳出生次年的医疗保险费,未在90天内缴纳相应年度医疗保险费,不能享受对应年度医保待遇。

  特殊人员参保缴费享受资助政策

  对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行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实行定额资助;对脱贫不稳定且纳入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员,过渡期内享受一定期限定额资助;对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按照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资助;对农村原计划生育家庭(户)参保个人缴费继续按原政策进行补助。

  特殊人员参保资助,大学生医保、职工医保断交、重复参保退费等问题,可以认真阅读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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