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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社保代理公司分享在西安交社保,发生异地急诊住院费用该如何报销?
- 2019-06-17-

西安社保代理

  西安社保代理公司分享在西安缴纳社保的职工或个人,由于工作和其它原因临时去外地出差办事,突然发生急诊住院,产生的治疗费用该怎么办?都需要准备哪些报销资料?

  一、参加西安市居民医保的个人

  根据《关于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就医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临时赴外人员

  1、人员范围及就医管理:参保居民因探亲、休假等原因临时赴外,在异地发生的急诊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参保居民须在入院后3日内向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备案。参保居民临时赴外因急诊需住院治疗的,应首先选择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当地无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可选择一所公立医院。

  2、费用报销:临时赴外人员因急诊住院发生的医疗费先由参保居民个人垫付,出院后提供:凭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含病案首页、出院记录和长期、临时医嘱等)、住院费用明细单、就诊医院级别证明及住院票据、《西安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证》等有关材料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整理汇总后于每月的第一周报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暂行办法》规定对医疗费用进行审核,并经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复审确认后予以结算。

  二、参加西安市城镇职工社保的员工

  若参加西安市职工社保,在异地突发疾病需要就医时,所发生的费用先由自己垫付,入院时及时通知单位经办人,出院后要按报送资料内容的要求,准备相应材料交本单位经办人上报。

  需要提供的材料:住院报销资料

  1、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2、住院发票原件;

  3、异地就医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4、住院病案首页、临时、长期医嘱单(医院盖章);

  5、医疗费用汇总清单(医院盖章,若无汇总清单由医院具说明);

  6、医院级别证明(异地就医需提供)

  以上报销资料由参保单位医保经办人统一报送,符合西安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病种目录、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范围内的,可根据医院等级按比例报销,单位参保所属社保中心相关科室会按照职工医保报销政策给予审核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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