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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社保代理公司分享西安生育津贴享受指南
- 2019-03-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陕西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有关规定;

  为进一步做好西安市生育保险工作,提高生育保险待遇水平,决定将生育津贴纳入我市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西安社保代理公司分享西安生育津贴享受指南:可以享受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重点中的重点:

  1、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休产假时,按国家规定的产假天数享受生育津贴。

  2、女职工享受的生育津贴,以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月份)除以365(天数),再乘以下列产假具体天数一次性计发: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手术时,个人缴费记录不满12个月的,由用人单位垫付其生育津贴,缴费满12个月以后再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4、女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转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费用不足于支付本人工资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符合省、市规定的其他增加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发放。

  什么时候开始执行呢?

  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综上,女同胞们如有生育,只要单位给你缴纳城镇职工社保(至少五险),达到条件就可以领取(一旦领取生育津贴,理论上单位不会再给你发工资的哦)。

西安社保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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